关于非法捕捞:永川有5人因此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
2月24日,永川公安发布了消息。3月1日0时—6月30日24时,永川进入禁钓期,全区14条河流将全面禁钓。
@永川人,3月1日至6月30日,
永川区14条天然水域河流全面禁钓!
消息发布后,仍有人以身试法。近日,永川5名非法捕捞水产品嫌疑人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。
3月12日、13日,永川区公安局朱沱派出所查获两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,抓获犯罪嫌疑人5人,依法教育其他轻微行为8人,有效震慑非法捕捞违法犯罪行为。
在扎实推进“一标三实”基础信息摸排中,朱沱派出所发现近期笋桥村附近河流有人非法捕鱼。针对这一顶风作案问题,派出所加强了此处区域的夜间巡逻力度。
3月12日晚,民警在夜间巡逻中,发现笋桥河流处有灯光晃动,疑似有人非法捕鱼。巡逻民警立即蹲守取证,并通知备勤警力支援。期间一名嫌疑人返回桥下停车处,被附近蹲守的民警控制。十分钟左右,备勤警力赶到现场,在完成布控设卡后,所有警力一拥而上,将现场6名嫌疑人抓获。
在民警围捕的过程中,有3名嫌疑人趁着夜色和熟悉地形的优势,悄悄溜出现场,躲在了数百米外的草窝里,被外围守点的民警发现并抓获。经过调查,当晚抓获的10名嫌疑人中,5人手拿钢制鱼叉叉鱼,另5人空手摸螺蛳螃蟹。
目前,警方依法对手持渔具参与非法捕捞的5名嫌疑人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,对另5名徒手摸螺蛳螃蟹人员开展普法教育,告诫严禁在禁渔期间非法捕捞。
3月13日晚,派出所接到群众举报称,有人在石碓窝附近河流捕鱼。民警迅速出动,在石碓窝村毛会桥附近将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的3名嫌疑人抓获,并依法收缴网鱼工具一套和系列非法捕捞的渔获物。由于情节轻微,民警依法对3人开展批评教育。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。
民警提醒:从3月1日至6月30日,永川进入禁钓期,全区14条河流禁止一切形式的捕鱼行为。禁渔期间,严禁任何人非法捕捞,对于电鱼、药鱼、炸鱼等破坏渔业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,公安机关一旦发现,将予以严厉打击,绝不手软。同时请广大群众积极举报,共同维护长江流域生态环境安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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